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各市场参与人:
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十期)、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2017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九期)国债将于2017年9月18日到期兑付。为做好上述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地方政府债券(十期)证券代码为"109090",证券简称为"地债1210",是2012年9月17日发行的5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58%,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3.58元。
二、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十一期)证券代码为"109156",证券简称为"地债1411",是2014年9月16日发行的3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14%,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兑付可获本息104.14元。
三、2017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8185",证券简称为"贴债1729",是2017年6月19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四、本所从2017年9月8日起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五、上述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7年9月14日上述债券摘牌。
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七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