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从文物大区迈进文物强区_北京时间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古迹众多,自治区境内的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是草原文明的瑰宝,是草原先民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博物馆承担着保护、弘扬、发展的艰巨任务。

"内蒙古是个历史宝库,要引起史学界足够的注意。"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在参观完内蒙古博物院后赞叹道。广阔无垠草原上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各个游牧民族的历史文物陈列在内蒙古博物院里,见证了他们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内蒙古就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国家文物大省区。70年来,内蒙古文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成为自治区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从文物大区迈进文物强区。

加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

" 早在194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颁布了关于保护东北解放区文化遗产的文件。为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于1990年又率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条例》,对民族文物的内涵、外延等进行了界定。从法制建设起步到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形成了重视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好传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内蒙古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表示。

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初期开始,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就开始不断推进。此后,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长期坚持依法保护草原文化遗产的基本方针。此外,自治区采取多项举措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犯罪行动,仅2016年内蒙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和受理文物案件24起,收缴各类涉案文物893件(套);并继续发挥草原神鹰、马背文物保护队、驼峰文物保护队等群众组织作用,对古墓群、古长城等草原文化遗产进行巡查和保护。

另外,为加强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内蒙古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并明确通过努力,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长城保护管理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长城保护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各时代长城均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民族特色博物馆体系建成

" 博物馆是历史的保存者,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通过全区文化战线的不懈努力,内蒙古博物馆事业从零起步、队伍不断壮大、事业不断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佟国清表示。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古迹众多,自治区境内的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是草原文明的瑰宝,是草原先民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博物馆承担着保护、弘扬、发展的艰巨任务。至今为止,全区民族特色博物馆体系已经建成,全区登记备案博物馆、纪念馆228家,其中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62家,非国有博物馆63家,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少数民族博物馆为50余座,一年举办展览600多个,参观人数2000多万人次,举办教育活动1000多次,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 博物馆现有100多万件(套)文物藏品、1000多名博物馆工作者,在为内蒙古各族人民提供文化服务中,每年免费接待数百万观众,成为内蒙古政府确定的"全区十大民心工程"之一。今后自治区还要支持内蒙古博物馆事业,大力加强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让更多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王大方说。

文物行政管理体系建成

70年来,自治区召来一大批重点院校的毕业生,把他们安排到内蒙古文博系统工作并委以重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项政策保障下,各市陆续成立了文物站、博物馆、展览馆等机构,全区的文物研究、文物展览、考古发掘和科学研究体系已形成了成熟的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文物保护行政管理机构,为自治区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王大方表示,内蒙古作为全国重要的文物大省区之一,文物古迹丰富,特别是文物大遗址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在十三五期间,内蒙古重点加强了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文物的保护、宣传、传承工作,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培养壮大文物保护力量。至今为止,自治区已经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各级各类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古迹众多,自治区境内的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是草原文明的瑰宝,是草原先民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博物馆承担着保护、弘扬、发展的艰巨任务。

"内蒙古是个历史宝库,要引起史学界足够的注意。"中国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在参观完内蒙古博物院后赞叹道。广阔无垠草原上的匈奴、鲜卑、突厥、契丹、女真、蒙古等各个游牧民族的历史文物陈列在内蒙古博物院里,见证了他们灿烂辉煌的历史文化。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内蒙古就被国家文物局确定为国家文物大省区。70年来,内蒙古文物事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发展历程,成为自治区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力量,从文物大区迈进文物强区。

加强草原文化遗产保护

" 早在1948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就颁布了关于保护东北解放区文化遗产的文件。为深入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自治区于1990年又率先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保护条例》,对民族文物的内涵、外延等进行了界定。从法制建设起步到今天,内蒙古自治区已经形成了重视文物保护法制建设的好传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内蒙古文物局副局长王大方表示。

从内蒙古自治区成立初期开始,文物保护法制建设就开始不断推进。此后,内蒙古自治区历届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长期坚持依法保护草原文化遗产的基本方针。此外,自治区采取多项举措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倒卖文物犯罪行动,仅2016年内蒙古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共破获和受理文物案件24起,收缴各类涉案文物893件(套);并继续发挥草原神鹰、马背文物保护队、驼峰文物保护队等群众组织作用,对古墓群、古长城等草原文化遗产进行巡查和保护。

另外,为加强长城文化遗产保护,内蒙古编制完成了《内蒙古长城保护总体规划》,并明确通过努力,在自治区、盟市、旗县建立起比较完备的长城保护管理制度,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保护体系,长城保护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各时代长城均得到全面有效的保护。

民族特色博物馆体系建成

" 博物馆是历史的保存者,近年来,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怀下,通过全区文化战线的不懈努力,内蒙古博物馆事业从零起步、队伍不断壮大、事业不断发展。"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佟国清表示。

内蒙古作为草原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文物古迹众多,自治区境内的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是草原文明的瑰宝,是草原先民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实物见证,博物馆承担着保护、弘扬、发展的艰巨任务。至今为止,全区民族特色博物馆体系已经建成,全区登记备案博物馆、纪念馆228家,其中国有博物馆、纪念馆162家,非国有博物馆63家,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各类少数民族博物馆为50余座,一年举办展览600多个,参观人数2000多万人次,举办教育活动1000多次,中小学生利用博物馆学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

" 博物馆现有100多万件(套)文物藏品、1000多名博物馆工作者,在为内蒙古各族人民提供文化服务中,每年免费接待数百万观众,成为内蒙古政府确定的"全区十大民心工程"之一。今后自治区还要支持内蒙古博物馆事业,大力加强博物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让更多文物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王大方说。

文物行政管理体系建成

70年来,自治区召来一大批重点院校的毕业生,把他们安排到内蒙古文博系统工作并委以重任,在自治区党委政府专项政策保障下,各市陆续成立了文物站、博物馆、展览馆等机构,全区的文物研究、文物展览、考古发掘和科学研究体系已形成了成熟的体系。截至目前,全区已建立起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文物保护行政管理机构,为自治区文物事业的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王大方表示,内蒙古作为全国重要的文物大省区之一,文物古迹丰富,特别是文物大遗址在国内外具有重要影响。在十三五期间,内蒙古重点加强了历史文物、民族文物、革命文物、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文物的保护、宣传、传承工作,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培养壮大文物保护力量。至今为止,自治区已经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各级各类文物得到全面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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