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银监局公布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莲湖支行、严旭峰、娄斌的行政处罚决定,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莲湖支行主要负责人为王润身,该行存在贷后管理不严,贷款用作银承汇票保证金,违反监管规定。

秦农农商银行莲湖支行被陕西银监局罚22万
和讯网消息 6月22日,陕西银监局公布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莲湖支行、严旭峰、娄斌的行政处罚决定,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莲湖支行主要负责人为王润身,该行存在贷后管理不严,贷款用作银承汇票保证金,违反监管规定。
严旭峰在秦农农商行莲湖支行贷后管理不严,贷款用作银承汇票保证金案中负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娄斌在秦农农商行莲湖支行贷后管理不严,贷款用作银承汇票保证金案中负直接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陕西银监局决定,对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莲湖支行罚款22万元,对严旭峰、娄斌分别予以警告。
附公告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