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有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等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基本情况以及环评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1)规划名称: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2)总体目标:通过实施嘉兴综合交通运输"
8411"
发展战略,补齐交通基础设施短板,高水平打造综合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高水平构建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高水平提升综合交通运输行业治理能力,基本建成水陆空多元立体、内连外接、互联互通、安全便捷、绿色智能、服务优质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实现交通强市。
3)规划内容:嘉兴市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总结与评价,"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与需求分析,"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包括综合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综合交通运输服务体系、综合交通行业治理能力等)以及政策保障措施和环境影响评价。
二、环评主要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1)调查评价区域社会经济、资源、生态、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规划实施可能涉及的主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环境敏感区、水源保护区、历史文化遗迹及旅游资源等);
2) 通过规划分析,识别主要环境影响特征,预测分析规划实施可能带来的社会、生态和环境影响。通过本规划与相关规划的协调性分析,评价规划布局、规模及发展目标的合理性,从环境保护角度,提出减缓规划的环境影响原则性措施与建议;
3)通过公众参与调查,征求有关单位和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4)综合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规划的环境可行性给出结论。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与本规划或环评有关的环境保护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请广大公众团体或个人通过信函(信封上请注明嘉兴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公众意见)、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规划组织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环保审查部门提出该规划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公众反馈意见的期限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规划组织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单位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1005号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主任,0573-83683517
六、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单位名称: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2)单位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水街3号楼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杜工,0574-55000292,电子邮箱:gzcy@rxhky.com
七、负责审查的主管部门
嘉兴市环境保护局
嘉兴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