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鹏飞和代理律师向榆阳市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交刑事报案书、律师意见书,要求对曹鹏飞被殴打及曹文化非正常死亡案正式刑事立案侦查,并对曹鹏飞的伤情及曹文化的死因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京华时报讯 (记者冯华妹)4月18日,本报曾报道陕西男子曹文化为儿讨说法死在煤矿门口,尸检结果显示,曹文化死亡符合呋喃丹中毒所致,但其血液中未检测出呋喃丹。4月24日,记者从曹文化儿子曹鹏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答复,对于曹文化死亡案,经公安机关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决定不予立案。
2014年12月25日,曹鹏飞被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金鸡滩煤矿(以下简称金鸡滩煤矿)保安杜某某殴打致头部受伤。曹鹏飞受伤后,父亲曹文化及家人因赔偿问题多次到煤矿讨说法,但双方因赔偿条件分歧太大没有达成一致。2017年1月4日,曹文化再次来到金鸡滩煤矿替儿子讨要医药费,当天下午,曹文化在煤矿门口静坐6小时后死亡。经法医鉴定,曹文化死因系呋喃丹中毒所致,但曹文化心血内未检测出呋喃丹成分。
4月18日,曹鹏飞和代理律师向榆阳市公安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提交刑事报案书、律师意见书,要求对曹鹏飞被殴打及曹文化非正常死亡案正式刑事立案侦查,并对曹鹏飞的伤情及曹文化的死因重新鉴定或补充鉴定。
4月19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称曹鹏飞于1月4日提出控告的曹文化死亡案,榆阳公安分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4月24日,曹鹏飞到榆阳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请求榆阳区检察院监督榆阳公安分局说明对曹文化非正常死亡一案不予立案的理由,并通知其立案。但榆阳区检察院未接收曹鹏飞的立案监督申请书,答复称先由公安机关进行复议复核。
曹鹏飞的代理律师表示,公安机关复议复核不是必经程序。24日,记者致电榆阳区公安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此案仍在调查中,并让记者联系负责此案的公安分局领导,但该领导电话一直无人接听。